部门介绍
一,部门简介
吉林化工学院计划财务处是学校计划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依法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全院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,下设会计科、财务科和收费管理科。
二,人员情况:共有9人,其中副高级职称:2人,中级职称:5人,助级职称:2人
三,工作职责
(一)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、财政法规,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等财务制度,遵守国家财经纪律,维护国家和学院的经济利益;
(二)、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,制定适合学院发展和需要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,实施细则,规范院内经济秩序;
(三)、合理编制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,优先安排四项教学经费的预算指标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,如实反映学院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,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;
(四)、掌握全院财务运行情况,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,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,做好宏观调控,力求收支平衡,参与学院发展计划的制定和重大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论证,为领导经济决策当好参谋;
(五)、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,合理分配和使用各项资金,开辟财源,增收节支,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;
(六)、负责全院教育事业经费、科研经费、各类预算外经费、基本建设经费等会计核算业务,实行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,提高会计核算质量,保证各项财经法规和政策的执行;
(七)、配合资产处做好国有资产的核算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;
(八)、负责院内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和各项收费工作;
(九)、负责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,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、控制、监督工作,提高投资效益;
(十)、对学院二级财务机构的业务工作实施指导、检查和监督,确保全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、合理性和有效性;
(十一)、组织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轮训。会同有关部门,做好财务人员的定编、设岗、职务考核和聘任等工作;
(十二)、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和查阅工作;
(十三)、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